
前言:2017年,教育部针对部分家长没有时间接孩子放学的问题出台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延时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称“指导意见”),此举目的在于解决没有时间接孩子放学的家长的实际问题,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却引发了诸多争议。
一、关于“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里,学校和家长最关心的两个内容莫过于课后服务的内容和收费的问题了。
关于服务内容,“指导意见”里提出课后服务必须坚持学生家长自愿。课后服务内容主要是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坚决防止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
关于收费问题,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规划各类资源和需求,努力形成课后服务工作合力。要积极向本地区党委、政府汇报,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资金支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财政补贴”等方式对参与课后服务的学校、单位和教师给予适当补助,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
二、学校的操作
有的学校做到了延时服务不收费,虽然对于学生和家长而言免费了,但还是给负责课后延时的老师额外支付了报酬。实际上这是得到了当地财政的支持,否则老师就容易撂挑子,也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社会分工原则。
而有的学校却将课后延时服务做成了统一补课、统一收费,这样的做法违背了“指导意见”中“学生家长自愿”的意见精神。
三、家长怎么想?(仅就我接到的咨询和了解展开行文)
面对课后延时服务,不管是免费还是付费,多数没有时间接孩子的家长都会非常情愿。尤其是家里没有老人带孩子,夫妻双方又都是上班一族,上班期间老是早退去接孩子,即使单位领导不说,自己心里也会过意不去。所以,面对课后延时服务,即使收费,只要收费不高于课外培训或托管机构,这部分家长一般都会欣然接受。
但是对于有时间接孩子或者家里有老人带孩子的家长来说,面对学校有偿的课后延时服务,那态度就不一样了:
学校提供了自愿有偿的课后延时服务,如果不参与,这部分家长可能担心老师会在课后延时期间讲题或授课,自己的孩子没参与就落下了。如果参与,接受了有偿的课后延时服务,自己有条件接孩子,这费用交了感觉又有点儿亏。
如果学校强制性提供统一有偿课后延时服务,这部分家长就更有文章可做了(作者接到关于课后延时服务费的咨询多属于这种情况)。他们会怀疑学校是不是在变相收取补课费。
四、律师意见
1、有些家长问能否起诉学校。确实,法治的进步需要每个人的斤斤计较,通过个案的胜利或许能一改学校变相收取补课费的不良风气,从国家法治建设和社会意义的角度而言,无疑是重大利好的事情。但是具体到学生和家长个人而言,诉讼维权并非最佳选择,需要付出的时间、精力和财力成本太大。谁也不缺那仨瓜俩枣的钱,如果真的对孩子成绩提升有所帮助,没必要去较那个真。
2、面对学校强制性统一收取课后延时服务费,如果费用过高,几乎和课外培训机构或托管机构的费用相当,可以选择向当地教育部门举报,毕竟教育部出台“指导意见”的初衷是切实解决家长接孩子难的问题,学校此举有借政策敛财的味道。